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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将剩勇追穷寇----跟那些支持王佳俊的朋友说几句

转载自天涯杂谈,原文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62029.shtml

宜将剩勇追穷寇—-跟那些支持王佳俊的朋友说几句 /by 老猫笨笨
虽然我在罗彩霞在杂谈发贴后不久就看到了该贴,并向酱里个酱推荐了此贴,但由于接下来的假期和出差,一直没来得及说说自己的看法。事情似乎在逐渐水落石出,并朝着正面的方向发展,所有支持罗彩霞的朋友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但有些话如骨鲠在喉、不得不说,这是对那些替王佳俊及其家人辩护的人说的。
这些人里面,也许有所谓的王家的托,也许没有。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我们无法去妄断一个人的发言动机。他们的发言,从另外的角度去诠释这个事件,对于我们这些旁观者,无疑多了一种思考的参照。
在这些言论中,有一个突出的论点就是:罗彩霞拿回自己的正当利益就行了,甚至还能多拿些赔偿,何必一定要去剥夺王佳俊的利益呢?也就是说,罗彩霞自己的毕业证书、教师证能够拿到就行了,何必一定要王佳俊注销她的毕业证和教师证呢?如果王佳俊改个名字和身份证号,能够两边都不耽误,岂不皆大欢喜?罗彩霞何必做得这么绝,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逼王家入死路?
不得不说,这种思维是符合中国人一向的乡愿思维的,符合中国人一向的和稀泥风格的。
如果这是一个生意,是一个交易,应该讲这种解决方式是一种双赢的结局。因为生意和交易不是零和游戏,双方得利才是最终诉求。
可惜的是,尊严的维护不是一场生意,如同感情的伤害无法由金钱来补偿。王家用一场精心准备的骗局,改变了一个无辜者的人生轨迹,这样的伤害,岂能被和稀泥式的大事化小?而他们篡取得不当利益,又岂能允许他们继续拥有?
倘若罗彩霞没有再考上大学,在乡下种地或在工厂打工的她,也许永远都无法知道,端坐在明窗净几的大学教室里的本应是她;
倘若罗彩霞答应了无数劝说者提出的更改身份证的建议,我想王家现在可能会更不屑一顾、根本不会理睬罗的诉求;
倘若罗彩霞接受了王家送来的钱,我想现在网上可能有人发贴说罗彩霞是敲诈勒索,进而通过诋毁罗来为王家找到立论的基础;
倘若……
倘若王父依然在任,不是被打倒的贪官,这个事情会怎么发展?会闹这么大吗?会有这么多媒体报道吗?
幸运的是,罗彩霞的脑子一直很清醒。她拒绝了王家的利诱,也没有屈从于王家的威逼。更重要的是,她没有理会身旁那些如苍蝇一样围绕着她和她家不停说情的那些亲戚、同学、老师、地方领导。
王家是可恨的,他们到底应该接受怎样的惩罚有待于法律的公正判决或行政机关的处罚;但最起码他们在道德的法庭上,已经输得体无完肤。
然而,更可恨的是那些围绕在罗彩霞和罗彩霞家人身边的那些说客,他们枉顾良心和正义,一心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受害者沉默,使侵权者逍遥。这种典型的乡愿式的中国人,才是千百年来我们的社会没有前进动力的最大原因。
我不敢说罗彩霞抱着多么高尚的舍身取义的理想,她也许只是简简单单的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但她的坚持,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士可杀,不可辱。秋菊那么折腾的打官司,无非就是想要讨个说法。而如果整个上层建筑无法给她一个说法,这才是这件事情最可悲的地方,悲哀的程度超过罗的身份被盗用。
毛主席说过,世上的事情,最怕认真二字。唯有认真,唯有坚持,才能使那些躲在角落里的牛鬼蛇神无所遁形,才能使百姓伸冤,使人民安心!
天涯是渺小的,因为它无法替代公权力机关做任何事情;
天涯又是伟大的,因为它有那么多正义的网民在默默地支持!
罗彩霞,加油!

Filed under: 个人日志 由 liucheng于2009年5月15日发布.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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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宜将剩勇追穷寇----跟那些支持王佳俊的朋友说几句”

  1. 受害者 说:

    如果侵权人也是受害者,那么世间任何的犯罪者也都是法律的受害者了!?可笑至极,明知冒用同班同学之名上的大学,这本身就是犯罪协同,她也是犯罪结果的最大受益者,这样的一个人,首先道德就有问题!何谈受害?
    倘若失踪,逃避就能面过法律的审判,那么法理何在?支持一查到底,让犯罪者(王佳俊)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全世界人民都会BS王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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